12月14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公布第十批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警示名单,共涉及52名主播。
近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 (直播)分会公布第十批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警示名单,将刘**等52名主播列入主播警示名单。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法规、政策文件,依照2022年修订的《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警示自律规范》,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会员企业主动上报,经分会内容评议委员会审议,分会会长联席会审核确认,将刘某某等52名主播列入主播警示名单。
列入警示名单主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一是明显裸露或色情诱导用户;
- 二是踩踏女性脸部、展示排泄物等侮辱性内容或恶俗炒作;
- 三是传播邪教和违规传教;
- 四是宣传dubo,为DB活动引流;
- 五是吸食“X气”等D品。
警示期限内,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各网络音视频平台及经纪机构会员单位不为其提供各类网络表演直播服务。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